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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五星级酒店挥霍30万积蓄后2次抢金店 女子:想到监狱里生活

作者: 发布时间:2026-10-04点击:

原标题:住五星级酒店挥霍30万积蓄后2次抢金店 女子:想到监狱里生活

东方网记者刘理8月26日报道:上海一名女子觉得生活没意思,2个月内花光30万积蓄住五星级酒店享受,“弹尽粮绝”后两次抢金店,只为被抓后能去监狱里生活。

记者从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获悉,近日,该院以抢夺罪对被告人林某提起公诉。

2000年,林某和丈夫离婚,与家人断绝了一切联系,一个人搬到松江区租房居住。林某不爱与人交流,没有朋友,2016年退休后,更加觉得生活乏味。

2019年12月,林某厌烦了这种令她感到绝望的生活状态,便搬去了市区的一家五星级酒店,打算把所有积蓄花光,过一过“挥金如土”的日子。林某心里头盘算着:“生活太没意思了,干脆把钱花光,花光以后要么流浪,要么做点违法犯罪的事情,让警察把我抓起来,以后到监狱里生活。”

林某在某五星级酒店住了两个月,花光了30多万。眼看就要身无分文时,林某走投无路,决定实施抢劫。案发当日,林某来到市区一家金店,要求店员把两条最大的项链拿出来观看。为了方便客户查看,店员将项链递到林某手中。不料,林某攥着项链突然转身跑走,后被保安拦下。

被民警带回派出所后,经过调查,林某被取保候审。当晚9点,民警将林某送至地铁站,让林某到户籍所在地求助,看看能否解决住宿问题。于是,林某坐地铁来到青浦,到当地派出所说明情况。

“如果你们不能帮我解决住宿问题,我还是会被逼无奈去抢黄金的。”当地派出所的民警听到林某的诉求后,告诉了林某救助的途径。由于天色已晚,民警提出为林某借间宾馆住一晚。林某拒绝后,在派出所大厅里呆到天亮。

第二天一大早,林某按照民警的提示联系了街道办事处。办事处的人给林某详细介绍了相关救助政策,林某越听越觉得自己不符合条件,于是又萌生了“进监狱生活”的念头。

原本,林某计划去抢银行,可银行排队人员太多。当她路过一家金店时,林某立即决定进去抢黄金项链。于是,“自投罗网”的一幕再次上演。

到案后,林某表示:“没想到里面是这样的,太难受了,想出去。”“我现在想通了,就想着早点出去,租个房子,找个工作,总比在里面好。”经精神鉴定,林某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,长期与社会隔离、不良的生活状态和精神状况是林某产生极端想法、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。

检察官表示,本案中,被告人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抢夺公私财物,数额巨大,后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,根据刑法规定,应当以抢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(刘理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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